进入迎峰度夏期间(4月至9月)
从4月1日起
海南针对居民生活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用电类别的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户
将执行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用电时段
原谷时段“00:00-02:00”
调整为平时段
原平时段“08:00-10:00”
调整为谷时段
其余时段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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