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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15:14:01


屯昌县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2022年行动计划》,根据《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屯昌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2022年行动计划》,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完成2022年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350辆,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激发汽车消费活力和潜力,特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对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营运货车、环卫车、旅游客车和班线客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屯昌县内注册登记的,一次性给予充电费用补贴1000元。限额350辆,按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二、鼓励农村居民考取驾照并购买新能源汽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我县农村居民考取C1或C2驾驶证的,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屯昌县内注册登记的,给予考试驾驶证费用补贴每人3000元。限额120人,按驾驶证注册和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三、支持销售企业让利促销。鼓励在我县注册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对年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2022年12月31日前新能源汽车销售额达到限上的销售企业,且销售车辆在屯昌县内注册登记的给予累进奖励,其中销售50辆以上给予6万元奖励,销售100辆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达到150辆以上的给予25万元奖励。三个档次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务局)、屯昌税务局)


四、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宣传覆盖面,举办2场新能源汽车下乡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措施说明:

1.三项措施实施细则如下:

(1)充电费用补贴1000元/辆,由个人或单位提交资料(含行驶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时现场填写申请表,县发改委(工信局)会同县公安局审核车辆注册登记信息并公示后发放补贴资金;

(2)农村居民考试驾驶证费用补贴3000元/人(辆),由个人提交资料(含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时现场填写申请表,县发改委(工信局)会同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审核车辆及驾驶证注册登记并公示后发放补贴资金。

(3)销售企业奖励,2023年1月由销售企业提出申请,县发改委(商务局)和屯昌税务局审核限上零售额、销售数量,公示后发放补贴资金。

2.海南省和屯昌县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

3.屯昌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补贴农村户口居民考试驾驶证费用补贴按就高原则,不可同时享受

4.农村居民享受考试驾驶证费用补贴所称的农村居民是指户口在屯昌各镇居委会、村委会、农场居的居民,不含屯城镇所辖文安、文新、新建、海中、城北、东风、新南、文中等8个居委会居民。

5.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本措施奖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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