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文昌市稳定汽车消费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38:07
日前,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度文昌市稳定汽车消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文昌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按照购车价格在 10 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 3000 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 万元(含)的每辆奖励 5000 元,购车价格在 20 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 6000 元。奖励总量不超过 700 辆。2.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 活动,拉动农村消费,每站补贴 5 万元。3.全市新建充电桩 310 个,合理分配建设充电桩。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分时电价政策,鼓励进一步延长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免费时间。这是继白沙、琼中新能源汽车购车政策出台后的一大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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